行業資訊
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預算總投資要求?
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的預算總投資要求需遵循“總量控制、動態調整、多方整合”的原則,具體規定及實施要點如下:
一、預算總額控制范圍
浮動比例限制
項目預算總投資可在經批準的實施方案總投資 ±10% 范圍內浮動,但地方政府承諾整合和投入的資金不得減少。例如,某項目實施方案批復總投資為10億元,則實際投資可控制在9億至11億元之間,但地方政府需確保原承諾的財政資金(如2億元)足額到位。
分項資金調整規則
允許調整項:工程建設費用(如土地平整、生態修復工程)可隨市場價格波動調整,但需提供造價審核報告。禁止調整項:永久基本農田調整、耕地占補平衡指標任務等剛性指標對應的資金不得縮減。
二、資金來源與整合要求
財政資金
中央及地方財政資金(如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、鄉村振興專項資金)占比通常不低于30%,需??顚S?。地方政府需整合農業農村、水利、交通等涉農資金,形成“渠道不亂、用途不變”的資金拼盤。
社會資本參與
鼓勵通過PPP、EOD等模式引入社會資本,占比可達50%-70%。例如,湖南2025年獲批的22個項目中,社會資本占比達86.6%(170.22億元)。社會資本可通過土地指標交易收益(如增減掛鉤節余指標、占補平衡指標)、產業運營收益(如農旅融合收入)實現回報。
專項債券與金融工具
符合條件的項目可申請地方政府專項債券,需編制收益平衡方案(如指標交易收入覆蓋本息1.1倍以上)。政策性銀行(如國開行、農發行)提供長期低息貸款,利率較市場基準下浮10%-15%,期限可達20-30年。
三、預算編制與評審流程
預算構成
工程建設費:占比60%-80%,包括土地平整、灌溉設施、生態修復等。設備購置費:占比5%-10%,如智能監測設備、農機具。工程建設其他費:占比10%-15%,含勘察設計、監理、管理費。預備費:占比3%-5%,用于應對物價波動、設計變更等不可預見支出。
評審要求
縣級實施方案需經市級自然資源部門組織專家評審,重點審核預算合理性(如工程量清單準確性、單價合規性)。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需通過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線上填報,并提交第三方造價審核報告。
四、資金使用與監管
專款專用管理
設立項目專用賬戶,實行“財政部門監管+銀行支付”模式,資金支付需附監理簽認的進度報告。嚴禁挪用財政資金用于非整治內容(如形象工程),違規者追回資金并問責。
動態調整機制
調整子項目實施順序,優先保障核心工程;申請追加財政預算(需省級批復);引入新社會資本(需重新簽訂協議)。實施期每年進行一次預算執行評估,超支部分可通過以下途徑解決:
績效掛鉤機制
將資金撥付與績效目標掛鉤,如新增耕地質量達標率、生態修復面積完成率等,未達標項目扣減20%-30%獎補資金。
五、典型案例參考
廣東云浮26.8億元項目
總投資26.8億元,其中社會資本占比80%(21.4億元),通過“投資人+EPC”模式實施,資本金比例20.91%(5.6億元),融資資金占比79.09%。
湖南2025年首批22個項目
總投資196.67億元,財政資金26.45億元(占比13.45%),社會資本170.22億元(含政策性貸款123.04億元),資金用于高標準農田建設、生態修復等。
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預算需在批復范圍內靈活調整,但地方政府資金投入不得減少。資金來源以財政整合為主、社會資本和金融工具為輔,通過嚴格評審、專戶管理和績效掛鉤確保資金高效使用。實際操作中需結合項目規模、區域政策及市場條件,科學設計資金結構。
更多相關信息 還可關注中鐵城際公眾號矩陣 掃一掃下方二維碼即可關注